可怜自己从小到大普普通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一头短发,干干净净,勉强也是五官端正,天天抱着书本,看看美女,直到大学才突然开窍去追一个美女,可惜学校的日子过得太快,没多久就大四毕业了……
毕业后女友打算在家先工作跟家里聚聚,第二年出来工作。
杨思雨本来就比较喜欢默默做事的,实在不会用键盘对爱激烈表达,平平淡淡异地恋了四五个月,走到了尽头,她初恋说遇到了一个对她更好的人。
可能再沉默的人也有想冲动的时候,杨思雨发疯的一个人去她家的城市找她,纠缠了半个多月,换来一句我爱你,但是我现在放不下她,她对她太好。
想了一夜,该祝福吧,自己这么弱,也算想通了。没有任何预兆的定好票离开,算了,留点自尊给自己。在火车站歇斯底里的哭泣,这个城市不会再来,反正没有人认识我。一个人安静回到学校,继续拼命的学习,考上了文学硕士。
可文学硕士又有什么用,谁让自己在大学开窍了,既然选了就认定这条路好了,我要变得更好,找一个更好的女人,对她更好,然后一生一世。
就像花花说的那样,女人还不如网络稳定,于是她把最好的年华都浪费在一个冰冷的机器上,如果离了电脑和网络,杨思雨就会找不到自己的存在。
等一杯卡布基诺的泡沫搅拌完,杨思雨的目光亮了起来。
远远的她就看见了那辆红色的甲壳虫轿车,看了眼时间,还差五分钟到七点,直觉应该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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