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不得是金香玉还是张曼玉了,我张开嘴便在那两片肉上美滋滋的吮咂起来,远处那几个显了人形的刀客此时齐刷刷的朝这边扣礼膜拜,手里已经没有砍刀,只有他们胯下自备的枪了。“啊啊,老公你吸我逼逼好舒服,老婆今天特地为了让你开心买的丁字裤啊,好不好看,你太馋了哦,怎么连丁字裤都一起在舔啊……”
那两片肉不是金香玉,也不是张曼玉的,原来是我老婆的。这段时间王总出差在外,郑总在公司主事。这天,他安排了宁卉晚上参加一个招待商业银行行长封行长的饭局,说是公司贷款到了关键时刻,这封行长便是最后决定贷款是否成功的人物。理由无可挑剔,公关部不做这事还能叫谁做?宁卉电话里告诉我的时候,特意说王总并不在,是郑总安排的,我隐约有些明白了第一次王总请封行长的时候,真的可能是郑总擅自的叫宁卉去作的陪。我只是告诉宁卉少喝点酒,但此时要我说担心什么,也还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下了班,郑总亲自开了车载着宁卉消失在这城市的茫茫的夜色中。饭局设在这座城市最豪华的一间饭店。饭店是在新开发区一个公共汽车都到不了的地方,离闹市有段距离。这里的地像用不完似的,饭店的楼堂亭馆修得个他妈的只有中国人才能忍受的那种大来,气派泱泱和牛皮烘烘的。这里的停车场才是鉴赏名车靓驾的好地,各种好车真要数会把人数得个心惊胆战,奶奶的,中国人啥时候就这么富裕了,这已经不是啥小康嘛,是个单单连“富裕“这个词都d不住的奢华来。这间饭店以金黄为基色的装修风格直接把有点文艺细胞的人气个半死,在对富丽堂皇极致的追求中,人的点点滴滴的兴味已经全然泯灭,唯有剩下对金黄色的头晕目弦。不知道为什么有人会喜欢在这样的环境下用餐。金黄固然是丰收时麦穗的颜色,是皇帝老儿喜欢的颜色,不就体现了个尊容抒贵嘛,不晓得一坨屎也可能是这种颜色啊?宁卉后来告诉我,一踏进这间饭店就觉得特别不舒服,浑身不自在。但封行长选这间饭店除了显示个自己的身份,哪里想得到这么多。他这桌用鲍鱼龙虾堆砌的饭菜算是为宁卉白准备了,他不明白我老婆卉儿这么纯洁的姑娘,有的是一颗平民与草根的心。在庭堂深深的一间包房里,封行长已经在那里候着了。封行长,封是封建的封,但此人今天的穿着打扮透露的却全是资本主义的腐败。油光水滑的脑门几根稀疏的头发却梳得个甭亮,肥俄的身躯不合尺寸地穿了件阿玛尼的衬衣,小眼、槽鼻,就差颗金牙就他妈一胡汉三的形象了。手腕佩戴着劳力士金表,那表上吐露出的一点点尊贵般的金黄来倒把这间饭店的金黄色衬得土的掉渣。宁卉随郑总进了房间,封行长箭一样从椅子上窜起,不等宁卉反应过来,双手已经拉着宁卉的手来,一只手平摊着将宁卉的手掌放在上面,另一只手覆盖着宁卉的手背,手指不易察觉地宁卉细滑柔软的手背上扣摸着:“小宁啊,又见面了,又见面了。今天小宁真是光彩照人啊。”
封行长直勾勾看着宁卉的脖子,像没个郑总这个人存在似的。宁卉今天一身绿色的职业套裙,一条紫色的纱巾系围在脖子上,盘起的头发让脖子更加修长挺拔——不经意间,脖子今天成了宁卉身体最显眼的裸露之处。宁卉顷刻间察觉了今天的气氛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