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盗墓]深山古墓的埋葬/酷爱到我碗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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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加上最后的剧情,简直就是美梦中的天堂,是现在的司徒最希望最理想的现实。

“挺好的梦,啧,也就那么回事。”

司徒烦躁地从背包里翻出一颗棒棒糖撕开塞进嘴里咬碎,这是十年前戒烟后养成的习惯。司徒对香烟没什么烟瘾,只是抽了几十年了,嘴里突然没了味道非常不习惯,就找了这种棒棒糖替代了。可以咬在嘴里,还有股甜味,某种意义上跟香烟类似。

当然,黑道老大天天揣着一包棒棒糖走街串巷,那场面想想也是醉了。

咬着糖棍司徒翻着裤兜翻出一包中花烟,当然这是司徒是问了小哥才买的,虽然没有直接问可不可以不戒烟了啊这种问题,只要小哥点头那就不算破坏约定了是不是。

司徒想起在烟酒小店里让小哥帮忙选烟的情旧了一眼玻璃展柜就选了女式香烟给司徒,司徒无语了半天。小哥给的第二选择是尼古丁含量较少的外国烟,司徒只是笑了笑觉得那玩意抽着根本没味就擅自买了中华烟。

离开烟酒店时,司徒压根没听到小哥不满地啧了一声。

“你梦到我了?”

司徒的手一抖,没反应过来:“啥?”

小哥紧盯着司徒的表情。

“你一直,在叫我的名字。”

司徒这才反应过来,操,我还有说梦话的习惯?完全不知道啊!

“你他妈听错了。”什么都不用管,先否定再说!想着要怎么解释的时候,就有只毛茸茸的小黑脑袋凑了过来,它在司徒的胳膊上蹭啊蹭把粘在脑袋上的树叶蹭掉了。

借口这不就来了嘛。

“老子叫的是麒麟,你少自恋。”司徒一把抱住麒麟面向小哥,嘴上依然不饶人。

小哥也没回话,看了司徒一眼抱过麒麟放到自己腿上给它顺毛,顺便把粘在尾巴上的树叶摘下来。司徒掏出一根烟悻悻地塞进嘴里点燃,狠狠地吸了一大口,吐出。

这日子要怎么过啊。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挺莫名其妙的,其实一开始就是上面的剧情,想让司徒把小哥接走

无视三苏的原著算了,可是三叔又开坑了,这南派三坑让人又爱又恨啊

那个简简单单的“十年了”就虐了我一脸

不过越来越基情了啊,天真看手指长度就能认出小哥,看发型就能认出小哥

看肌肉就能认出小哥,十年只为这一次救出小哥而行动

如果这都不算爱

_(:3 」∠)_好想弃坑啊,我就随便写写

此处应有【错误的打开方式】

☆、第二章、再遇

事情是这样的。

虽然不像梦里那样遇到了小哥,司徒确实在八月份去了长白山旅游了三天两夜,还随手买了个两万三千三的翡翠玉佩把玩,可惜手滑掉地上摔得四分五裂,碎了一地的石头渣滓。

果然便宜没好货,都不抗摔。

当时的司徒并不着急,毕竟十年的时间都等了,还嫌再等几天吗?

然而梦里的小哥遵守了约定归来,虽然失了忆。

现实却远远不如梦境。

十年前小哥孑然一身离开,那个时候两人以十年为约,十年后小哥会回来,如果回不来司徒就会去找他,就算掘地三尺把地球挖穿也要找到他。

转眼,十年了。

又过了两个月。

小哥却迟迟没有出现。

司徒焦躁地等着小哥,十年可没有想象中那般好过,好不容易熬出头了却没有任何结果,任谁都都会失控。司徒心想就算小哥变老了长了皱纹他也认了,只要他肯回来,可是小哥就像从未出现过一样完全消失在司徒的世界里,司徒只能咬着牙动用他所有的情报网去搜寻。

一点消息都没有,一个人活在世上竟然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那个时候司徒才意识到,茫茫人海,世界竟然如此之大。

司徒想,或许小哥在十年前就已经死了。

或许,当初的小哥选择离开就是去主动送死的。

现在想来,小哥根本就没有说过他会回来。

司徒没有放弃,他选择相信自己的情报网继续去找,他不信一个大活人会突然从世界上消失。与寻找小哥一同进行的,还有寻找自己的陵墓,一个远古皇陵。

因为司徒的身体已经大不如从前,司徒隐约记得自己的全盛时期,可能就是刚从墓里爬出来的那段时期是刀枪不入的,身体如同钢筋铁骨般强硬,不然也不会在混战的年代集结一帮刀口舔血的亡命之徒占山为王做土匪头子了。

可是几十年下来,现在的自己只比普通人强上一些而已,再这样下去司徒觉得死亡只是时间问题。思来想去能够想到的解决方法就是自己的陵墓,为什么自己会从千年的沉睡中突然苏醒变成活死人,一切的答案都在那个陵墓里。

然而司徒只记得近二十几年的事,再之前就模糊不清了,他明明记得就是从昆仑山的某个盗洞里出来的,而且还回去几次拿过陪葬品卖了不少钱,再想去找的时候就已经找不到了。

如果不是这些年自己都不曾衰老,连体型都不曾改变,司徒自己都不会相信什么活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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