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最为了解他,这简安王虽然诡计多端,但都是一些小聪明罢了。”
就这样,洪绍带着四十万大军入驻了新禹城,而宁国的军队,和他们仅隔三十里,两军在此形成对垒。
但是,这一次,简安王既没有派人来叫阵,也没有任何动静。洪绍这边派出人出去叫阵,对方也不回应,这让洪绍觉得无比奇怪。
而就在此时,洪元觉得待在空城之中太为无聊,便擅自回到了坂玉。洪绍原本准备将他叫回,但是听齐三说出坂玉城的重要性之后,便决定让二弟留在坂玉驻守。
坂玉、新禹、天一三城成三角之势。天一作为连接日尼拉族和宁国之间的重要关卡,是铁定不能丢的,所以洪绍在离开时留下了五万人在那里驻守。而坂玉作为中间的城池,离新禹和天一的距离是差不多愿的。但是宁军若从另一边翻过来,也是能够攻下坂玉的,坂玉一失,他们顺势可以拿下天一城,那么被留在宁国土地的其他士兵就成了瓮中之鳖。
如果让洪元守住坂玉,坂玉不仅不会丢,不管是哪边有情况,他都能够及时赶过去支援。所以让他留在坂玉也不失一件坏事。而且从另外一个角度考虑,避免他再次和张琰打起来,让他们俩分开也是一件好事。
于是洪绍派人给洪元送去一封信,让他守在坂玉,并且吩咐他注意自己的行为,不要闹事。
这封信刚送出去,洪绍就接到了另外一封信。
“难怪简安王最近一直没有动静!”洪绍大笑起来,“原来他在等粮草。”
“原来是这么回事。”张琰点点头,“看来宁国这边不仅兵力不足,而且连粮草也不够。这倒是一个好机会……”
洪绍心领神会地一笑,“看来军师和我想到了一起。”
“难道是去抢了他的军粮?”齐三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宁军要是得知这个消息,肯定军心大乱,我们再趁机出击,就可以一石二鸟了。”
“不错,不错。”洪绍脸上露出胜利的笑容,这样一来就可以一举将简安王的兵队比较击败,然后他们趁着朝廷的军未到,一举北上。
“属下倒是有一个更好的建议。”张琰道,“我们可以派出一大队兵马去抢劫粮草,然后正面对他们发动攻击。就在他们被我们军队吸引住注意力的时候,再让从后面过来的军队将他们一网打尽。”
“好好好!”显然,洪绍对这个建议满意极了,这一次,简安王是死定了。
此时,慕容爱跟着运粮的队伍已经走了一大半的路程,大概还有两三天就能够到达。她虽然是女人,但因经常习武,身体基础倒是不差,所以跟着军队一起行走,也不觉得吃力。而且他们的队长对他们倒是特别照顾,这里十车为一队,每队有个队长。
他们的队长叫唐福,是个宽厚老实的乡下人,知道日尼拉族打过来了,便立马都尉了。他还有个青梅足马的未婚妻,在等着他回去。之所以会提到未婚妻,是因为他觉得慕容爱的小身板和女人一样。大家嘲笑他哪里见过女人,他红着脸说自己还有个未婚妻,一个温柔朴实的姑娘。
因为觉得小爱太过瘦小,所以什么重活也不用她干,小爱落得轻松。每日走走路,和身边的士兵聊着天南地北。
她喜欢同这些人聊天,因为能够从他们的话语中知道许多事情。虽然从别人口中说出来的话或多或少地会偏离事实,但是多听一些人说一件事情,从他们的话语中,就能够拼凑出事实的模样。也算是职业病了。
不过让她意外的是,这些人只要提到简安王,没有一个不佩服的。她一直以为城外的那对老夫妻是例外,没想到他的粉丝还真不算少数。在他们队中的穆崇直接将简安王当成梦中情人。
没错,穆崇是个男的,长得一脸壮汉样,但是内心却住了位想要嫁给简安王的姑娘。
除了他,唐福、小松等人也是极为敬佩他。
“我虽然不知道别人为什么那么说,但是他来到青平为我们做出的贡献不是比他犯的错更多吗?而且,他也没做什么天理不容的事情,不是吗?”唐福郑重其事地说。
“不是说他纵容手下的人胡作非为吗?”慕容爱道。
“那也只是听说,反正我没有见过。”唐福道,“倒是和于家帮起了好几次冲突,于家帮手下的那群人才是真正的混蛋!”
“但是于帮主不是命令手下之人不许侵犯百姓吗?”
“有些人倒是听,但还有一群人,原本就是一群地痞流氓,怎么会听于老大的话?”说到于老大,唐福的神情黯淡了几分,“他是一个好人啊。”
旁边的几人纷纷点头,“是啊,上次我妹妹生病,我带着他去看大夫,因为没钱被赶出来。正好于老大路过,他知道后还给了我许多银两看病。”其中一人说。
“上次果园的事情,不是因为有他,才得到解决吗?”
“我们隔壁家的阿爷被儿子抛弃,却能够在于家帮谋上一份扫地的差事,也都是多亏了于老大。”
……
慕容爱突然有些明白于家帮明明有那么好的声誉,但于望舒还是决定放弃它的原因,不仅仅是为了帮助简安王,更是因为他比谁都清楚,这个帮派已经无药可救,唯一的办法就是毁掉。
之后他们又聊到了简安王,将他来到青平之后如何断案,如何帮助百姓,如何暗地打压三大家族……在他们的眼中简安王简直可以封神,所以